对拍卖行为能否进行税收核定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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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春娟.对拍卖行为能否进行税收核定征收[J].中国拍卖,2012(12):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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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春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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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已经通过拍卖形式进行的民事交易,而且是形式合法的拍卖行为,税务机关可否以拍卖价格明显偏低为理由,不采用拍卖价格而以其核定的交易价格为计税依据。对此,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税务机关对此应税行为有价格核定权,第二种意见认为税务机关对此应税行为无价格核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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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核定征收 拍卖行为 拍卖价格 税收 税务机关 交易价格 拍卖形式 计税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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