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之间的“经济主导型”竞争——兼论中美两国之间的“综合性”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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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冠楠,项卫星.日美之间的“经济主导型”竞争——兼论中美两国之间的“综合性”竞争[J].亚太经济,2015(收录汇总):2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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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冠楠 项卫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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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吉林大学经济学院;2.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3.吉林大学美国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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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美关系对中国金融稳定的影响研究”(19YJC79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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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美贸易冲突是导致《广场协议》签订的最直接原因,但这一冲突不是单纯的贸易问题,而是“经济主导型”竞争的结果。其根源在于日本对美国市场的“脆弱性依赖”和受“日美同盟”这一结构性权力的约束。《广场协议》的签订并没有缓解两国之间的“经济主导型”竞争,此后美国运用技术民族主义对日本半导体产业进行遏制,阻止了日本企业在半导体产业对美国的高技术超越。这一竞争在20世纪90年代末趋于缓解,主要是因为冷战的终结和日本经济泡沫的破灭,美国不再将其视为主要竞争对手和打压对象。“敲打中国”由此开始取代“敲打日本”,其根本原因是中国的崛起和由此导致的“综合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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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贸易冲突 大国竞争 经济主导型”竞争 《广场协议》 综合性”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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