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日美之间的“经济主导型”竞争——兼论中美两国之间的“综合性”竞争
引用本文:王冠楠,项卫星.日美之间的“经济主导型”竞争——兼论中美两国之间的“综合性”竞争[J].亚太经济,2015(收录汇总):22-31.
作者姓名:王冠楠  项卫星
作者单位:1.吉林大学经济学院;2.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3.吉林大学美国研究所;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美关系对中国金融稳定的影响研究”(19YJC790133)
摘    要:日美贸易冲突是导致《广场协议》签订的最直接原因,但这一冲突不是单纯的贸易问题,而是“经济主导型”竞争的结果。其根源在于日本对美国市场的“脆弱性依赖”和受“日美同盟”这一结构性权力的约束。《广场协议》的签订并没有缓解两国之间的“经济主导型”竞争,此后美国运用技术民族主义对日本半导体产业进行遏制,阻止了日本企业在半导体产业对美国的高技术超越。这一竞争在20世纪90年代末趋于缓解,主要是因为冷战的终结和日本经济泡沫的破灭,美国不再将其视为主要竞争对手和打压对象。“敲打中国”由此开始取代“敲打日本”,其根本原因是中国的崛起和由此导致的“综合性”竞争。

关 键 词:贸易冲突  大国竞争  经济主导型”竞争  《广场协议》  综合性”竞争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