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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的关系及对策
引用本文:农适时.浅谈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的关系及对策[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93(10).
作者姓名:农适时
作者单位:农业银行横县支行
摘    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国家专业银行必须何商业银行转变。这个转变是一次重大的改革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实现。专业银行在转变为商业银行过程中,还要承担政策性和经营性两种业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促进市场经济和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处理好两种业务的关系,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一、两种业务的界限。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界限的明确划分,是专业银行顺利转换经营机制的首要环节,也是处理好政策性与经营性业务关系的关键。要划分两种业务应首先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标准。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而制定的行动准则,这样说来,政策性业务就是政府的行为,具体而言,凡为保证国民经济计划的实现而由国家指令性规定投向、实行优惠利率和利率水平低于基准点又不允许浮动的贷款为政策性业务。我国规定的贷款利率历来都较低,从现实情况看也可以说,因利率低不准上浮而造成专业银行效益低下甚致亏损的贷款可划为政策性贷款。按今年执行的新利率标准及有关规定,政策性贷款当前的范围可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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