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与一人公司法律适用冲突及其立法完善 |
| |
引用本文: | 马永梅,黄保勇.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与一人公司法律适用冲突及其立法完善[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3(6):83-87. |
| |
作者姓名: | 马永梅 黄保勇 |
| |
作者单位: | 1.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2.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广州,510640 |
| |
摘 要: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可能形成一人公司,而我国《公司法》并未对各国公司立法普遍承认的一人公司做出规定,一人公司导致的外资立法与《公司法》冲突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迫切解决。鉴于社会广泛存在的一人公司无法可依的现状,国家应通过立法形式予以规制,并实现外资立法与《公司法》的协调一致。
|
关 键 词: | 中国 一人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股权变更 股权转让 立法 法律冲突 立法完善 公司法 |
文章编号: | 1008-2506(2003)06-0083-00 |
修稿时间: | 2003年6月18日 |
Share Right Variation in Foreign-Invested Ventures,One-Man Corporation Law Application Conflict,and Its Legislation Improvement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