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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与一人公司法律适用冲突及其立法完善
引用本文:马永梅,黄保勇.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与一人公司法律适用冲突及其立法完善[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3(6):83-87.
作者姓名:马永梅  黄保勇
作者单位:1.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2.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广州,510640
摘    要: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可能形成一人公司,而我国《公司法》并未对各国公司立法普遍承认的一人公司做出规定,一人公司导致的外资立法与《公司法》冲突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迫切解决。鉴于社会广泛存在的一人公司无法可依的现状,国家应通过立法形式予以规制,并实现外资立法与《公司法》的协调一致。

关 键 词:中国  一人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股权变更  股权转让  立法  法律冲突  立法完善  公司法
文章编号:1008-2506(2003)06-0083-00
修稿时间:2003年6月18日

Share Right Variation in Foreign-Invested Ventures,One-Man Corporation Law Application Conflict,and Its Legislation Improve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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