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中立法规范政府行为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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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丽娟 王旭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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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四川,成都,610074 2. 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四川,成都,61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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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理论和现实决定了在西部开发中,如何充分发挥政府行为的灵活机动、应时而变的特有功能,并消除其权力的扩张滥用的弊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因此,通过立法规范政府行为是促进西部开发的必要举措。(1)通过立法规范政府行为是政府失灵的必然要求政府失灵说明政府也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因此,有必要建立有效的制约和平衡机制来约束政府的行为,以稳定性的规则和制约机制来督促政府按照社会的公共利益行事,这就必然要求首先从立法上把规范政府行为的一系列原则、规则予以确认和稳定下来,将政府行为限定在法律规制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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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西部大开发 立法 政府行为 |
修稿时间: | 2002-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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