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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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裴学中.推行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财政”[J].财政监督,2007(5):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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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裴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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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就财政部门来说,需要打造“阳光财政”,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相关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06年以来,湖北省宜都市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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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工作 阳光财政 构建和谐社会 社会监督 财政部门 信息公开 财政收入 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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