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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年内不得出台提价措施北京晨报9月13日消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门12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政策,今年内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凡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对于隶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内的价格,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报经国家发改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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