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兼与刘吉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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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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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新乡45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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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观点认为,“邓小平的新社会主义观”的核心内容是:公有制或私有制,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根本区别在于有没有剥削;凡是能够解放生产力又没有剥削的所有制,都是社会主义所有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消灭私有制”不是要废除一般私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私有制;私有制不一定意味着剥削,国有企业不是无论如何不会产生剥削。笔者认为,上述观点不符合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原意,是十分错误的。并且从如何正确把握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马克思创始人的原意到底是什么、私有制和公有制到底哪个有剥削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评析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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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邓小平 新社会主义观 |
文章编号: | 1005-2674(2007)07-0026-05 |
收稿时间: | 2007-03-20 |
修稿时间: | 2007-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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