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广州丽江花园物业纠纷案反思
引用本文:申革联.广州丽江花园物业纠纷案反思[J].现代经济,2009(8).
作者姓名:申革联
作者单位: 
摘    要: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04年12月31日之前,刘演发、高桂珍、黄丽全等三户业主每月缴交已由省物价局统一审定执行的管理费285元.2004年9月15日,广州市物价局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发文,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广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最高级(一级、有电梯)的基准价为1.7元/平方米·月,上下浮动幅度是15%;浮动范围为1.45~1.96元/平方米·月,但丽江物业管理公司还是按原先的2.42元/平方米的标准收费,此后刘演发等就拒交管理费,于是上演了上述旷日持久的丽江花园物业收费纠纷案.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