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应作正确会计处理 |
| |
引用本文: | 张桂英.企业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应作正确会计处理[J].中国农业会计,1994(11). |
| |
作者姓名: | 张桂英 |
| |
作者单位: | 河北省柏格庄农场财务科 |
| |
摘 要: | 企业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应作正确会计处理张桂英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农业企业包括农业系统兴办的工业企业中时有发生。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正确处理这类经济业务,有重要意义。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企业将自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