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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转换”与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基于贵州凤岗县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引用本文:洪名勇,龚丽娟.“三资转换”与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基于贵州凤岗县改革的调查与思考[J].农村经济,2015(2):47-51.
作者姓名:洪名勇  龚丽娟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贵州大学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农地流转口头契约自我履约机制研究”(编号:1173056);贵州省社科基金招标项目“贵州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研究”(编号:14G22B02);贵州大学文科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贵州农村贫困问题研究”(编号:GDWKT2013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从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来看,农地产权制度安排的缺陷,在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的众多缺陷之中,最核心、最根本和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农地产权虚置。产权虚置使制约了产权实现,贵州凤冈县通过明晰产权的"三资转换"改革有效地促使农地产权从"虚"向"实"的实现。

关 键 词:农地产权  产权虚置  三资转换  产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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