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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
作者姓名:常晓华
作者单位:阳光保险集团山西分公司,山西太原030024
摘    要:我国目前还不具有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进行诉讼的一切条件,如果将其纳入行政诉讼的范畴,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势必会造成其内部属性的冲突、激烈的法律冲突,造成诉讼程序的矛盾以及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诉累。

关 键 词:道路交通事故  认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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