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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不能收取违约金
引用本文:张毅.员工辞职不能收取违约金[J].中国邮政,2008(2):61-61.
作者姓名:张毅
摘    要:案情 2004年8月,23岁的杨某到某物流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2005年初,杨某参加并通过了招录国家公务员考试,被公安局招录为人民警察。为此,杨某向物流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但物流公司要求杨某交付辞职违约金后才肯在杨某的政审表上盖章。无奈之下,杨某在支付了4万元违约金后,收到了正式录用通知并到公安局上班。

关 键 词:违约金  员工辞职  劳动合同  择业自主权  《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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