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将产权交易监管权移交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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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伟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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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月4日至20日,北京市政府决定在网上向市民征求修改《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的意见和建议。新规定第八条修改为:“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这意味着将原由市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产权交易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权,移交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对此,北京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称,他们的工作重点是监管企业改制,而产权交易方面的监管应移交给市发展改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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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权交易 北京市 移交 发改委 监管权 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主管部门 管理规定 政府决定 国有资产 企业改制 工作重点 负责 改革 监督权 国资委 修改 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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