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包装上须注明净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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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商艳平.商品包装上须注明净含量[J].中小企业科技,199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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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商艳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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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技术监督局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作出明确规定,所有生产企业必须使用完全符合规定要求的标识。这一规定将于1997年10月1日起强制实施。 净含量是指去除包装容器和其它包装材料后内装物的实际质量、体积、长度。根据该规定,定量商品须在其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由中文、数字、法定计量单位组成。多件包装商品应当标注单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标准净含量和总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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