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分类表决制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
| |
引用本文: | 张炜达.论分类表决制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J].商业时代,2009(7). |
| |
作者姓名: | 张炜达 |
| |
作者单位: | 西北大学,西安,710127 |
| |
摘 要: | 为防止大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原则,使中小股东有真正的决策权,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试行分类表决制,以加强中小股东表决权重.但由于分类表决制存在的缺陷使中小股东的决策权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甚至成为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工具.本文通过分析分类表决制的适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
关 键 词: | 分类表决制 中小股东 证券 法律 现状 建议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