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引入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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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璐.公安院校引入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必要性[J].大众商务,20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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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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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河南郑州,4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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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合格的公安专门人才,即在完成对学生专业教育的同时,培养出能够胜任公安实战工作的警官.对于公安法学教育而言,是要培养出合格的公安执法者.在目前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一体化的模式下,要求学校必须加强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结合,而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难以实现这一点.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式着重于知识的传授,学生很难从中获得直接的实践性经验.而诊所法律教育正好弥补了这种缺陷,学生在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通过实际办理案件的方式完成课程学习,不仅能够为其提供运用所学知识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从中获得了最直接以及最全面的实践性经验.作为今后工作的模拟性学习,诊所法律教育方式更有助于实现公安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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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高等教育 诊所式法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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