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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省直管县”改革与地方政府财政违规——基于财政治理和审计治理的实证研究
引用本文:朱莹,黄轲.财政“省直管县”改革与地方政府财政违规——基于财政治理和审计治理的实证研究[J].当代财经,2022(2):41-53.
作者姓名:朱莹  黄轲
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财政分权体系下的地方环境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19YJC790003);;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宏观审慎政策作用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理论机制、时变效应及政策优化研究”(2020A1515010863);
摘    要:财政治理和审计治理皆为政府治理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以财政“省直管县”改革为契机,研究了财政治理和审计治理两种政府治理方式对地方政府财政违规的影响。研究发现,财政“省直管县”改革提高了县级政府财政违规金额,但该影响会在5年内逐渐衰减直至消失。机制分析表明,改革在短期内引起的审计监管放松是县级政府财政违规金额上升的主要原因,而审计监管环境趋严和审计技术效率的提高能够有效约束其财政违规行为;缺乏证据支持财政激励是改革影响县级政府财政违规行为的渠道。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财政“省直管县”改革也会提高地级市政府财政违规金额,但其影响机制主要是不参与县级税收分成和丧失财政截留机会而产生的财政激励。因此,建议平衡政府间财政分权关系,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独立性,重视财政体制改革和政府审计体制改革的政策协调。

关 键 词:财政“省直管县”  财政违规  财政治理  审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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