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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打造国家租赁产业试点区
摘    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行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在东疆试行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业内专家普遍认为,该项独有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提升我国租赁行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加快东疆打造国家租赁产业试点区和创新领航区的步伐。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融资租赁  保税港区  试点  产业  天津  出口退税政策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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