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境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制度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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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长民 陈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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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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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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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已进入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做好维稳工作成为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是关系到广大公众的利益和神经,建构环境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制度尤为显得重要和必须。环境决策的各个环节少不了公众的参与,也建立了公众参与的多种途径。以独立第三方机构为评估主体,加上一系列的法定程序和相应的问责制度建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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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决策 社会稳定风险 风险评估 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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