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人民主体地位在中国制度中的多维体现
作者姓名:金民卿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摘    要: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制度的本质属性,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制度的重要原则.人民主体地位需要全面具体的分析,而不能仅仅停留在抽象原则性层面,更不能仅仅做口号化宣传.具体来说,人民是中国制度的创造主体、权力主体、利益主体、评价主体和监督主体.创造主体地位问题的核心是要明确制度由谁创造,依靠谁发展和巩固;权力主体地位问题的核心是要明确权力来源于谁、制度属于谁;利益主体地位问题的核心是要明确制度为了谁,由谁享有;评价主体地位问题的核心是要明确制度由谁来评价,谁是评卷人;监督主体地位问题的核心是要明确制度合理与否,制度执行效果由谁来监督、批评和促进.

关 键 词:中国制度  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主体地位  治理体系  治理能力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