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争议解决中调解组织的调解原则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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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湛. 集体劳动争议解决中调解组织的调解原则探讨[J].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6, 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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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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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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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集体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机制的系统化建构研究》(项目(14ZDA066)的资助;为子课题二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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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集体劳动争议采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民间调解、或非官方调解)为调解主体的方式来进行调解,具有成本相对低、因保全双方关系(面子)而减少后续矛盾和问题等好处.然而,当前由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组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集体劳动争议调解对调解工作的要求高,因而造成调解后续问题较多、双方当事人不愿意选择调解等情况的发生.本文以调解目标的回顾和阐述为基础,对调解应具有的基本原则进行逐一分析,来讨论如何构建政策体系来提升调解效率,化解冲突并减少后续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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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劳动争议 调解组织 调解原则 |
The Discussion upon Principles of Mediating Organization in Collective Labour Dispute Resolu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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