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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认定中有关猝死问题的探讨
作者姓名:陈建平
作者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
摘    要:猝死属于死亡的一种特殊形式,猝死的发生近几年呈上升的趋势。香港大学内科学系心脏科1997年的调查结果表明,每10万人群中有1.8人猝死,美国年猝死发生率为18人/10万。猝死的最大特点是意外性,随着近几年公众保险意识的加强,在保险理赔中,猝死常引起死者家属的怀疑、误解,甚至导致一些纠纷。本文拟对猝死的有关保险责任认定作一些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纠纷的拙见,以期抛砖引玉。一、猝死的定义及其原因猝死是指自然发生的、出乎意料的、无明显外因的突然死亡。

关 键 词:责任认定 猝死 1997年 特殊形式 调查结果 香港大学 保险意识 保险理赔 内科学 发生率 纠纷 死亡 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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