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建商品住宅按使用面积计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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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北京新建商品住宅按使用面积计价[J].上海房地,1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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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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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北京市建委、计委、规划委、市政管委和物价局最近发出的通知,从1997年起,北京市出售新建住宅商品房(包括危改和安居住宅售房)按使用面积计算售价。所谓使用面积的概念是,每套住宅户门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储藏室、壁柜(不包括吊柜)、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房间时,其一半的面积净高不低于2.1米,其余部分最小净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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