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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和”与和谐社会的建立——孔子“人学”思想再发现
引用本文:陈宁宁.生命之“和”与和谐社会的建立——孔子“人学”思想再发现[J].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学报,2008,15(1):4-5.
作者姓名:陈宁宁
作者单位:泰山医学院社科部,山东,泰安,271000
摘    要:纵观华夏两千多年的灿烂文化,孔子创立的儒学具有人学特质,他的“仁爱”思想可谓宏阔精深,隽永透澈,代表了鲜明的东方传统伦理精神与独特的价值取向。这一宏大思想体系的出发点及最终旨归,表明了孔子的“仁学”即“人学”。探究孔子的“人学”思想,我们不难发现,它是以个体的道德修养为支点,倡导一种以生命和谐为主要特征的人与自我、人与自然、人与人的亲和关系,并努力使之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理想境界。一、孔子“和”思想解析在孔子之前的先秦典籍中,有许多关于“和”的观念,这一观念还可再上溯到中国古代阴阳五行学说中关于“气”的理论。阴阳五行学说认为世界的本源是“气”,而“气”之聚散、动静、阴阳的运动则“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徵为五声”。1]并且古人已认识到,只有阴阳二气的和谐统一,自然万物才能正常、安定地存在和发展:“气无滞阴,亦无散阳,阴阳序次,风雨时至,嘉生繁祉。”2]而“气”是沟通人与物的中介,因此“气”的“和谐”说很自然的将人的生命引向与自然万物相通相应,相感相交的“和谐”发展模式之上。《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子产论礼,要求人们对于“五味”、“五色”、“五声”的追求应该适度,“淫则昏乱,民失其性”,只有做到“哀乐不失,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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