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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部分物流企业实际税负提高
摘    要: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启动,物流企业纳入本次试点范围。其中,"物流辅助服务"列入应税服务范围,并设置了6%的适用税率;装卸搬运服务和货物运输服务从3%的营业税税率调整为11%的增值税税率,上调幅度较大。

关 键 词:物流企业  增值税  营业税  实际税负  税改  辅助服务  试点范围  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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