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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证的可接受性
作者姓名:王红
作者单位: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法律论证作为司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是法治社会实现司法正义的最佳方式,具体表现为判决结论具有可接受性,这种可接受性的实现需要法律论证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正当性,除此之外,还需要最后一道防线即批判性检验,以此来保证法律论证得出的结论的可接受性。

关 键 词:法律论证  可接受性  批判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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