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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南京评定 A 级纳税人日前,南京市国税局与市地税局联合在全市开展 A 级纳税人评定工作。被评为 A级纳税人可免除当年及下一年度的税务稽查(专案和上级专项检查除外)。凡在200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持续经营、连续履行纳税义务两年以上且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均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评审。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欠税、税款入库率、涉税资料报表报送、发票购领、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偷、逃、骗、抗税行为记录情况等七项。A 级纳税人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税务部门表示,被评为 A 级纳税人除了可免除税务稽查外,可在专设的窗口办理涉税事项,税务机关并对报送资料实行当场受理,事后审核;对需自印发票的可批准自印并且不核查票量的增减变化。此外,还可享受税务机关定期的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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