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嫁祸他人获刑2年
引用本文:高庆福,宋明慧.嫁祸他人获刑2年[J].道路交通管理,2006(9).
作者姓名:高庆福  宋明慧
摘    要:2005年3月15日,山东省沂南县蒲汪镇李西德带着本村一辆拖拉机到张永贞家拉木材。在另一个地方过完地磅,张永贞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带着李西德往回赶时,在一转弯处,与赵延常驾驶的大货车相撞,造成李西德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张永贞也受伤住院。沂南县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张永贞负事故主要责任,赵延常负次要责任,李西德不负责任。但张永贞一口咬定驾车者是李西德。事发路段耕地的农民、过往群众和木料加工厂的工人都证实,驾车人戴着一顶青色的帽子,后座上的人没戴帽子。张永贞承认自己戴着一顶青色单帽,李西德没戴帽子,因此确定张…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