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物权异议登记侵权归责原则
作者姓名:吴蕾
作者单位: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
摘    要:在异议申请人异议侵权的场合下,是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予以归责的.所谓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方可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关 键 词:异议登记  归责原则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