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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村庄之二 周家庄
引用本文:李长江.集体经济村庄之二 周家庄[J].开放时代,2013(2):1+225-226.
作者姓名:李长江
摘    要:冀中平原上的周家庄农工商合作社被称为"全国最后一个人民公社",其声望虽不及"亿元村"华西村,却更多地保留了人民公社时期特有的制度和文化遗产,比如工分制,比如分口粮。早在1951年,当时的周家庄村就由三个互助组合并形成了河北省晋县(今晋州市)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曹同义农业生产合作社。此后该合作社规模不断扩大,入社农户亦不断增加,并于1954年正式成立周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超过85%的当地农户入社,并建立了继饶阳五公村之后的河北省第二个拖拉机站。

关 键 词:农业生产合作社  人民公社  集体经济  劳动定额  工分制  河北省  文化遗产  口粮  生产队  冀中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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