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手机换新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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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祝建军.“旧手机换新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J].中华商标,2009(11):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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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祝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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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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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旧手机换新壳”是否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原告诺基亚公司(Nokia Corpol-ation)是一家在芬兰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以生产手机著称于世。原告经我国商标局核准。在第9类商品上注册了“NOKIA”商标,注册号为1541929.有效期自200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20日。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电话、无绳电话、无线电话、电池及电池充电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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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注册商标专用权 手机 侵犯 电池充电器 无绳电话 诺基亚公司 NOKIA 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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