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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严禁税务部门乱收费
引用本文:鄂沪颁.国家将严禁税务部门乱收费[J].当代经济,1999(6).
作者姓名:鄂沪颁
摘    要:在严格税收征管、确保税收增长的同时,中国也对税务部门的乱收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依据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纳税保证金和发票保证金,凡超过规定范围和标准多收的保证金或押金,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两部门同时强调,税务代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要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凡是税务机关将一些行政职能转交中介机构办理并收费,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或强制纳税人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税务代理机构未与纳税人签订协议,强行服务的,均属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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