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保险避税不再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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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文强调,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长期以来利用保险作为企业避税甚至洗钱的通道将被堵死。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金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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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 可行 保险金 企业避税 工资收入 被保险人 保险公司 薪金所得 员工 免税 支付 缴纳 洗钱 账户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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