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集团降低资产负债率的创新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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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艳霞.酒钢集团降低资产负债率的创新实践[J].冶金财会,2023(4):2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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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艳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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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算财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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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8年9月《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末,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要比2017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整体资产负债率考核要求为“控制在65%以内”,以压降为主要目的,约束相对刚性;而2023年表述则为“资产负债率总体保持稳定”,具备一定弹性空间。资产负债率这项指标屡被提及,可见其重要性。在钢铁企业“重资产”运营和不断优化财务报表需求的双重压力之下,降低资产负债率也是一项重要工作,资本市场上的创新产品并表基金业务应运而生。以酒钢集团为例,针对钢铁企业并表基金融资业务进行探析与讨论,对通过权益融资方式降低资产负债率的钢铁企业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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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产负债率 并表基金 权益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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