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近年来,洪泽县坚持正确处理兴办实事与量力而行,有章理事与有人办事、农民增收与节约开支三个关系,使全县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全县农民负担从1997年的4.28%下降至1999年的3.95%。正确处理兴办实事与量力而行的关系,以减事促减负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个别干部由于受不正确的政绩观诱导,追求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超前办事、超越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因素。为此,我们坚持减负先减事的指导思想,自上而下规范办事行为,全面清理收费文件。1999年已清理省以下涉农负担文件3个,取消收费项目5个,降低收费标准项目2个,农民因此少负担210万元。从1997年开始,我们还一直坚持把乡镇大型基建项目须经县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审核作为一项硬制度,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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