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改制不能回避产权
引用本文:张群.改制不能回避产权[J].上海国资,2005(1):39-39.
作者姓名:张群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院长
摘    要:在国企改制的过程中,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代表,是主要当事人之一,理所当然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实践证明,由于政府自身非经营性质的特点,单单依靠自身,很难解决在改制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活力28改制案例中,因为政府独揽了改制的多数核心环节,实行了事实上的"拉郎配",结果股权转让了,国企身份却没有改变,导致本来闻名全国的活力28失去了核心竞争力,最后走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关 键 词:国企改制  国企  政府  产权  出资人  信息不对称问题  股权转让  代表  回避  当事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