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的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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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家宁.论合同的解除[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6(11):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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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家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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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一种合同法律制度,合同解除是提前终止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情形。从作为当事人亭有的权利角度讲,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冈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从法院和仲裁机构享有合同解除权的角度,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因发生重大情事变化,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则显失公平,根据一方当事人请求,裁判解除合同使其消灭的现象。据此,从权利行使的主体角度出发,与合同解除相关的诉讼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产生的纠纷的诉讼,另一类是在发生重大情事变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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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当事人 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有效 权利行使 意思表示 合同关系 仲裁机构 履行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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