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债务重组核算管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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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陈栋,项康丽.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债务重组核算管见[J].财会月刊,2010(7):7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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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陈栋 项康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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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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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CAS12)规定,由债务重组产生的营业外收支都计入当期损益,因此,重组协议中涉及或有事项时,或有事项是否发生会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利润表。另外,或有事项是否发生的标准由进行债务重组的双方进行协商确定,这就给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留下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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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务重组 债务条件 核算 修改 企业会计准则 或有事项 营业外收支 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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