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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债务重组核算管见
引用本文:孟陈栋,项康丽.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债务重组核算管见[J].财会月刊,2010(7):74-74.
作者姓名:孟陈栋  项康丽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CAS12)规定,由债务重组产生的营业外收支都计入当期损益,因此,重组协议中涉及或有事项时,或有事项是否发生会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利润表。另外,或有事项是否发生的标准由进行债务重组的双方进行协商确定,这就给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留下了空间。

关 键 词:债务重组  债务条件  核算  修改  企业会计准则  或有事项  营业外收支  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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