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设立“待入库税费”会计科目 |
| |
引用本文: | 赵宜创.小议设立“待入库税费”会计科目[J].财会月刊,2010(11):76-76. |
| |
作者姓名: | 赵宜创 |
| |
作者单位: | 安徽肥西县地方税务局 |
| |
摘 要: | 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于企业涉税的会计核算分别通过“应交税费”和“应交税金”科目进行(以下统一用“应交税费”表示)。从税款的状态来看,企业账面上提取的“应交税费”,有的是尚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的税款,有的是已经履行了向税务机关申报义务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缴纳入库的税款。而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未申报的税款和已申报未缴纳的税款,
|
关 键 词: | 税费 会计科目 入库 《税收征收管理法》 申报义务 “应交税金” 现行会计准则 税务机关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