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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有关规定,现就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关 键 词:股权投资损失  企业所得税法  所得税处理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应纳税所得额  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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