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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计负债确认的改进建议
作者姓名:王晓军
作者单位:延安大学财经学院,陕西延安716000
摘    要:一、预计负债确认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是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是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是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关 键 词:预计负债  负债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  或有事项  经济利益  义务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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