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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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丹华,曾海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浅析[J].财会月刊,2010(6):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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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丹华 曾海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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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成都610041 [2]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成都61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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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的相关税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其中对于“支付的相关税费”的规定比较含糊,在实务中引起比较大的争议,笔者拟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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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相关税费 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商业实质 换出资产 账面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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