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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平行进口的合法性
引用本文:官万敏.论平行进口的合法性[J].财经科学,2003(Z1).
作者姓名:官万敏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
摘    要:平 行进口 (ParallelImports)由来已久 ,它是处于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交叉点的问题 ,其合法性涉及贸易自由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随着国际经贸往来的日益密切 ,由它所引发的纠纷不断涌现 ,由于法学理论界对此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并且司法实践的态度也不断反复 ,所以这一问题成为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焦点。平行进口是指一国未经授权的进口商 ,在某项知识产权已受进口国法律保护并且权利人自己或授权他人制造、销售知识产权产品的情况下 ,从国外进口受出口国法律保护的相同知识产权产品进行销售的行为。由于国内外市场间存在价差 ,使进口商有利可图 ,因此产生平行进口行为是利益驱动的结果。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 ,平行进口的对象是真品而非冒牌货 ,似乎合法。但进口商的行为未经授权又存在瑕疵 ,故它不是完全合法的市场 ,又非完全非法的市场 ,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灰色市场 (GrayMarket)。一、关于平行进口合法性的理论之争(一 )国际贸易理论赞成平行进口者将比较优势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该理论通过对机会成本的分析得出“贸易可以使社会上每个人都获益 ,是因为它使人们可以专门从事他们具有比较优势的活动”① 的结论 ,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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