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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作者姓名:郑毓枫
作者单位:广州商学院法学院
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度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编号:2021WTSCX106);
摘    要: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粤港澳三地的经济社会联系日益紧密,呈现出一体化趋势。伴随而来的是民商事纠纷也呈爆发式增长,但粤港澳三地的ADR各不相同,无法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造成较大阻碍,探索建立新的ADR势在必行。粤港澳大湾区ADR建设存在三地法治水平、法律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微观制度差异较大及港澳法律服务业进入广东难度大等困境,但也有政策支持、经济发展推动及文化认同等坚实的现实基础。应当立足现有机制,加强制度创新,坚持“一国两制”和一体化原则,逐步构建粤港澳一体化的调解、仲裁机制和法律服务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大湾区ADR。

关 键 词:粤港澳大湾区  ADR  困境  一国两制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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