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会计与现金流动会计结合途径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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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东东,娄庆.权责发生制会计与现金流动会计结合途径的探讨[J].黑龙江财会,1997(3):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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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东东 娄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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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刘东东),中国银行佳木斯市行(娄庆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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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责发生制会计与现金流动会计由于各自特点而各有其局限性,任何其一都不能全面反映财务会计目标,都不能提供给外部使用者以全面、准确的信息。下面简要介绍这两种会计的发展及结合途径:一、权责发生制会计与现全流动会计的涵义1、权责发生制会计。权责发生制会计是指传统会计据以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的基础。它运用实现原则和配比原则,能较好地确认各期的收入与费用,正确地反映期间的经营成果。因而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和采用,1975年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1──会计政策说明》.把权责发生制列入会计的基本假设。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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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责发生制会计 现金流动会计 财务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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