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机构在构建全国统一产权交易市场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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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华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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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转让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并同时规定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由于目前我国产权交易市场主要从事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无疑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而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国资监管机构通过选择交易的场所,可以引导产权交易市场朝着规范、统一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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