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滥开、伪造经济内容的发票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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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明烨.必须严惩滥开、伪造经济内容的发票行为[J].上海会计,19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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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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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来,零售商业企业等,为了招徕顾客,只顾微观效益,竟帮助企业单位弄虚作假。其势之严重,有增无已。例如有的企业单位,为了给职工滥发被单、被面、枕套、毛巾毯、毛毯,甚至更高档的消费品,给企业单位开具购买毛巾、肥皂等发票,伪造经济内容,披上企业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外衣混入成本费用。这已经不是败坏商业的职业道德问题,而是可鄙的违法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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