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南北朝的流刑 |
| |
引用本文: | 闫明恕.试论南北朝的流刑[J].铜陵学院学报,2010,9(1):65-68. |
| |
作者姓名: | 闫明恕 |
| |
作者单位: | 铜陵学院,安徽,铜陵,244000 |
| |
摘 要: | 流刑是中国封建统治者所采用的主要刑罚手段之一,是封建五刑中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北朝是流刑发展的重要时期,流刑被正式列入五刑之一而成为常用的法定刑始于北朝,从此中国封建刑罚体系——死、流、徒、杖、笞的五刑制度才真正确立起来。南朝则在刑罚体系上少有建树,基本上是一些案例。文章从流刑制度的源流出发着重探析了北朝流刑制度的成因和特点,并给予了客观的历史评价。
|
关 键 词: | 南朝 北朝 流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