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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期间核查”实施方法
作者姓名:黄小雪  莫华荣
作者单位:广西计量测试研究所,广西计量测试研究所 南宁 530022,南宁 530022
摘    要:JJF1069—200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7.5.3.3中对“期间核查”规定为: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日程对计量基(标)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进行核查,以保持其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这一概念及要求实际上就是实验室自身对其测量标准应根据作业指导书,按照事先确定的期间核查计划进行技术检查,以确保其检定/校准状态的置信度。有不少实验室由于对这一概念理解不到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本文以实例对“期间核查”的程序及实施作一些个人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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